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发布重要防控提醒,科学防疫,共筑健康屏障

admin 2 2025-07-10 05:35:36

随着冬季的到来,气温骤降,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期,加之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复杂多变,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近日发布了一系列重要防控提醒,呼吁全省居民继续保持高度警惕,落实科学防疫措施,共同筑牢健康屏障,以下是防控中心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提出的具体建议和注意事项。

当前疫情形势与防控必要性

黑龙江省地处我国东北边陲,冬季气候寒冷,人员流动性较大,疫情防控面临多重挑战,国内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境外输入风险依然存在,加之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防控压力不容忽视,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强调,必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重点防控措施

  1. 做好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中心提醒,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坚持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密闭空间或人员密集区域,注意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部位,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肘部遮挡,减少飞沫传播风险。

  2. 减少聚集性活动
    冬季是各类聚会和庆典活动的高峰期,但疫情防控中心建议居民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尤其是室内活动,如需举办或参加活动,应严格控制人数,落实扫码、测温、消毒等防控措施。

  3. 加强健康监测
    居民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报告行程轨迹,积极配合社区和单位的健康监测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发布重要防控提醒,科学防疫,共筑健康屏障

  4. 推进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呼吁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尤其是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人群,更应优先接种,以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

重点场所防控要求

  1. 公共场所
    商场、超市、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通风换气,确保环境安全,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健康上岗。

  2. 学校和教育机构
    学校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应加强晨午检制度,做好教室、宿舍等区域的清洁消毒,学生和教职工应减少外出,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

  3. 交通工具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乘客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司机和乘务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监测,确保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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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防护建议

  1. 老年人
    老年人免疫力较低,是疫情的高风险人群,疫情防控中心建议老年人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同时确保营养均衡,适当锻炼,增强体质。

  2. 儿童
    家长应加强对儿童的防护教育,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应加强健康管理,避免聚集性疫情发生。

  3. 慢性病患者
    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者,应按时服药、定期复查,避免因疫情耽误治疗。

科学应对疫情,避免恐慌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强调,面对疫情,居民应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做好心理调适,避免过度焦虑,如遇心理困扰,可拨打心理援助热线寻求帮助。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发布重要防控提醒,科学防疫,共筑健康屏障

总结与呼吁

疫情防控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黑龙江省疫情防控中心呼吁全省居民积极配合防控措施,从自身做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能筑牢健康屏障,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让我们携手并肩,科学防疫,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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