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基层组织的“一把手”,村支书本应是乡村振兴的带头人,却因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走上不归路,此案不仅暴露了个别基层干部的权力失控问题,更折射出当前乡村治理中的制度漏洞与监督缺失,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与警示,值得深入探讨。
案件回顾:从“带头人”到“阶下囚”
据公开报道,该村支书在任职十余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资产、收受开发商贿赂,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其手段包括:

- 虚报工程套取资金:以修建村内基础设施为名,虚构项目骗取政府补贴;
- 土地交易黑箱操作:在村集体土地流转中与开发商勾结,低价出让土地并收取回扣;
- 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安排亲属进入村委会、打压反对者,形成“一言堂”。
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最终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权力失控的深层原因
“小官巨贪”的土壤: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 村级组织虽级别低,但掌握土地、拆迁、补贴等实际资源,权力寻租空间大。
- 部分地区的“村账乡管”流于形式,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审计走过场,导致贪腐长期隐匿。
基层民主的失效
- 村民自治制度未能落实,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等程序被架空,群众监督渠道堵塞。
- 此案中,村民曾多次举报,但均因“证据不足”被搁置,反映基层反腐线索处理效率低下。
个人权力观的扭曲
- 一些村干部将职位视为“土皇帝”,将集体财产当作“私人钱包”,法治意识极其淡薄。
- 该村支书在庭审中坦言:“以为在村里没人能管得了我”,暴露出对权力的错误认知。
案件背后的治理警示
强化“小微权力”监督
- 需建立村级权力清单,明确村干部职责边界,推行“阳光村务”平台,实现资金流向全程可查。
- 探索跨区域交叉审计、第三方监督等机制,打破地方“人情网”干扰。
激活基层民主参与
- 保障村民知情权、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避免“一把手”独断专行。
- 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加强法治教育与选拔机制
- 将廉洁教育纳入村干部培训必修课,定期开展警示教育。
- 优化村干部选拔标准,避免“能人腐败”现象,注重德才兼备。
延伸思考:乡村振兴需筑牢制度防线
此案并非孤例,近年来,全国多地曝出村干部贪腐案件,如某省村主任挪用扶贫款赌博、某地村支书虚报冒领征地补偿等,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核心问题:乡村振兴不能仅依赖经济投入,更需完善制度设计,压缩权力任性空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查处乡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3.2万件,其中涉及“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占比超六成,这说明,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让基层干部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而非“蛀虫”。
北京这一村支书的悲剧,既是个人贪欲膨胀的结果,也是基层治理漏洞的缩影,从“无期判决”中汲取教训,需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让每一分集体财产都在阳光下运行,让每一个村干部都能敬畏权力、服务百姓,唯有如此,乡村振兴的战略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全文约10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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